合同编号: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价款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含税)价 款 |
|
单 价 |
小 计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如清单较长,可作为附件)
上述合同总价款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耗材配件费、包装费、人工费、各项服务费,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除提供上述产品外,同时应提供以下服务,相关费用包含在上述费用之中(请勾选:☑以下事项):
□运输、装卸 □安装调试 □使用培训 □保修 □检测 □维护保养 □其他_______
第二条 支付和结算
1. 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如无预付款,此处可以用“/”划去)。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甲方要求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甲方依据合同和产品清单验收产品,安装完毕(如有)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普通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____天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质保金,由甲方在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___年届满后无息返还于乙方(如无质保金,此处可以用“/”划去)。
2. 付款方式:甲方根据本合同所载的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向乙方转账支付。
第三条 包装
1. 乙方应根据产品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专用、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和易磨损部件应进行适当的包装并采取特别保护措施。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需要在每一包装箱(物)表面显著位置以显著方式标明合同号、箱号、收货人、目的地、内件名称、尺寸规格、数量、重量等内容。并对每一包装箱内产品附以标签,标明其在安装图纸中得编号。乙方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贴以中文标识。
3. 每一包装箱内须附有装箱清单、合格证书、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4. 对包装不当产生的产品灭失及毁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付
1. 交付时间: ,乙方应在送货前与甲方联系。
2. 安装时间:
3. 交付地点:
4. 安装调试:如乙方承担安装工作的,应在产品运抵安装现场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安装计划(包含安装时采用的方法、现场负责人、参与安装人员的名单),由甲方确认该计划的可行性,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装计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所供产品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乙方应承担安装质量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第五条 验收
1. 验收标准:合同、附件、招投标(询、报价)文件所确定的标准。
2. 表面验收:乙方所供产品在甲方现场进行到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派员参加并与甲方共同检验,按供货清单验收。对于产品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在验收时有权提出异议,并可视情况拒绝验收。对于隐蔽瑕疵,甲方可以在质保期内使用发现后通知乙方。
3. 验收报告:表面无瑕疵的,甲方应签署验收报告。需要乙方履行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交付技术资料义务的,甲方可在乙方履行前述义务后签署。验收报告仅表明甲方对表面瑕疵未提出异议,不代表甲方认可乙方产品不存在任何隐蔽瑕疵。
4. 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维修、重作、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再次组织验收和重新计算质保期。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由验收不合格所导致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 双方对产品验收有不同意见时,经双方同意可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鉴定,检测、鉴定结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检测、鉴定费用,根据结论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2. 乙方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提供不少于 1 年的质量保证期。自双方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算。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 免费保修和售后服务
1. 免费保修期为 年,自产品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算。
2. 当产品发生故障时,乙方将及时派员赴现场检修,乙方免收甲方各种检测、维修及材料费,前往时间自甲方发出请求后不得超过 小时。
3.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可从质保金中预先扣除所产生的补救措施费用。
4. 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维修和保养合同,乙方可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5. 其他售后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钱付金额,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或提供安装调试、培训服务、保修等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仟分之伍(0.5%)计收,但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拾(10%)。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和提供服务,但所交付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按逾期交付处理。
3. 乙方在提供的产品中,使用翻新或二手等非原厂产品或配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或退货,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50%)计收。
4.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甲方有权视情况选择要求乙方维修、更换、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杂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人工费等其他费用。
5. 乙方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产品价值或使用效果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保金以弥补甲方的损失,并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主张赔偿。
6. 一方因维护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政府规费、鉴定费、公证费、检测费、交通食宿费等合理支出。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通知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通知均应按照合同中所载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作出。如以邮寄方式发送,以发件人寄出邮件后3日视为送达日期(无论收件人实际收件时间、是否实际收到、无法送达或退件);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形式发出的通知,送达之日即视为送达。对方应对送达地址负责,如有变更,变更方负有义务通知对方,并书面告知新的联系人信息。如收件方未告知地址变更情况,则发件人仍可按原地址发出,并于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不利后果由收件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内容如需修改或补充,经双方协商,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伴随本合同产生的招投标(询、报价)等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法定代表人:陈英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传真: 手机: 联系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 年 月 |

- 上一篇:学校集中采购申购表...
- 下一篇: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